本报北京4月18日电(记者张传亚)中国国际法学会高级顾问、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名誉所长马骏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美国侦察机撞毁我国军用飞机和擅自在我国海南岛陵水军用机场领土降落,严重侵犯了我国领土主权,必须承担国家责任。
马骏教授指出,美国军用侦察机在中国近海上空滥用飞越自由,违规飞行,撞毁中方飞机,又在未经中方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中国领空并降落在中方的军用机场上,这已构成一起严重的违反国际法的事件。在这次撞机事件中,美国的不法行为对中国的权利、利益和尊严造成的侵害是十分严重的。
马骏教授强调,事发后,美国不仅不对其肇事飞机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表示道歉,竟然以恶人先告状的手法,编织种种理由为其肇事飞机的违法行为进行辩解,开脱责任,甚至以威胁的口吻对中国提出无理的要求和指责,态度蛮横。然而,不管美国方面怎样强词夺理,其肇事飞机行为的违法性质是无法抵赖的,他们的要求和指责在法律上也是站不住脚的,只能暴露美国推行霸权主义的本质。
这位教授进而指出,自保权是国家为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而具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对于这样一架非法进入中国领空并在属于中国军事禁区的机场降落的外国军用飞机,中国方面完全可以根据国际法所赋予的自保权对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这架肇事美机在非法进入中国领空后,中国方面没有立即对其采取断然措施,完全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马骏教授强调指出,根据国际法,国际不法行为一经确定,不法行为国家的国际责任这一法律后果也就产生。因此美国应当为其不法行为承担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保证不再重犯及向中国道歉等形式的国家责任。美国政府应当认清这一点,积极、严肃地配合中国政府对此次撞机事件进行调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